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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职业能力培训测评工作情况说明的通知

发布: 2014-9-01 16:15 | 作者: 信息中心 | 来源: 本站原创 | 查看: 322次

关于开展职业能力培训测评工作情况说明的通知

 

 

企教委职测办【2014】字19

 

 

各有关单位:

中国成人教育协会企教委职业能力培训测评工作是依照我国《职业教育法》;积极响应中共中央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政策方针;认真贯彻《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以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为重点,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的要求;具体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中“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适应技术进步和生产方式变革以及社会公共服务的需要,深化体制机制改革,统筹发挥好政府和市场的作用,加快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培养数以亿计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的要求。职业能力培训工作是符合“人才强国战略,落实高技能人才和高层次人才培育工作”的实际工作之一,提高职业能力水平更是职业教育发展的目标。

国务院为了规范国家职业资格认定工作,于今年6月和8月分别取消了58项中央部门设置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准入类的职业资格还有84项。全国性行业协会、学会自行设置的水平类职业资格,原则上予以取消,确实需要保留的,经过批准后,纳入国家统一的职业资格制度管理。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由政府部门制定职业标准和评价规范,具体认定工作逐步移交给行业协议和学会承担。

我们开展的职业能力培训测评工作,属于职业培训和职业教育项目序列,不属于职业资格类,虽然不在明确的规范系列之内,但我们仍将积极响应并支持国务院的有关规范要求,按照国务院下一步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作为职业能力水平评价类,将积极进行职业能力培训测评项目的申报,并争取参与制定职业标准和评价规范,努力开展更多领域的职业能力培训测评项目,以促进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期间各项职业能力培训工作继续开展。

 

(全国)职业能力培训测评项目办公室

 

2014830

 

 

 

TAG: 能力 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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