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条件
(一) 助理国际商法咨询师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全国助理国际商法咨询师培训考核:
1、大专院校经济管理、法律或国际贸易等相关专业应届毕业生;
2、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且从事国际贸易或法律工作二年以上;
3、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且从事国际贸易或法律工作一年以上;
(二) 国际商法咨询师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且达到相当于大学英语四级或全国英语四级水平者,可申报全国国际商法咨询师培训考核:
1、法律、法学相关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或研究生;
2、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且从事国际贸易或法律工作三年以上;
3、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且从事国际贸易或法律工作二年以上;
4、具有硕士以上学历或学位且从事国际贸易或法律工作一年以上;
5、取得“助理国际商法咨询师证书”后从事国际贸易或法律工作两年以上。
(三) 高级国际商法咨询师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全国高级国际商法咨询师培训考核:
1、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且从事国际贸易或法律工作三年以上;
2、具有硕士以上学历或学位且从事国际贸易或法律工作二年以上;
3、取得“国际商法咨询师证书”后从事国际贸易或法律工作两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