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苏省政府下发《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职业教育的城市教育费附加应不少于20%用于高技能人才培训;企业的职工教育经费60%以上要用于一线职工的教育和培训。
江苏将逐步建立以国家职业标准为依据、以工作任务为导向、以综合职业能力培养为核心的“一体化”技能培训课程体系。“十二五”期间,江苏在岗职工技能提升培训人数将达500万人,创业培训人数达30万人,并培养100名教学名师、1000名专业带头人、1万名“一体化”教师,全省专业课教师“一体化”比例达70%以上。
意见规定,凡以委托培养、提供教学捐助等形式与各类职业院校联合办学,培训一线在职人员和招录职业院校学生人数达到企业职工总数20%的,返还当年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政府统筹部分。各地要调整就业专项资金支出结构,用于职业教育的城市教育费附加应不少于20%用于高技能人才的教育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