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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积极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发布: 2012-5-10 15:01 | 作者: 网络转载 | 来源: 国家教育发展研究中心 | 查看: 177次

  江苏省始终坚持将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置于教育事业的突出位置,通过积极探索,初步形成以独立设置的中、高等职业院校为主体、职前职后教育并行、中高职协调发展、具有江苏特色的职业教育体系。

  一、坚持普教职教协调发展,增强中等职业教育可持续发展能力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江苏省成立高中阶段教育协调发展领导小组,省考试院成立高中阶段学校及五年制高职招生委员会,着力促进中等职业教育发展。二是建立经费保障制度。2010年底,确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生均财政拨款最低标准为2800元(不含离退休人员经费),其中生均公用经费基本拨款标准不低于500元。三是健全督导检查制度。2010年出台《江苏省县域中等职业教育督导标准》及督导方案,充实省督学队伍,2011年上半年开展全省县域中等职业教育的督导检查和抽查。四是创新队伍建设机制,坚持培养与培训并举、专职与兼职结合,努力提升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水平和整体素质,建设高水平“双师型”教师队伍。通过不懈努力,全省中等职业教育优质资源不断扩大,全省达到三星级(国家级重点)以上办学条件的中等职业学校达194所,占350所中等职业学校(132所技工学校未参加星级评估)的55.4%。

  二、改革招生考试制度,完善技能人才培养体系

  一是改进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职毕业生制度。积极建立适应职业教育特点的高等学校招生制度,根据社会人才需求和技能型人才成长规律,不断完善“文化基础+专业理论+专业技能”统一考试、统一评分、统一录取的中职毕业生对口升学考试制度。二是稳步发展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重点强化五年制课程体系建设,全面修订人才培养方案,发挥五年一贯学制的优势。全面展开五年制专业建设水平评估。五年制高职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95%以上,不少学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和协议就业率达到85%以上。三是启动中职毕业生注册进入高职院校学习制度。2011年从民办高职院校和少数公办高职院校开始试点,安排招生计划3800人。四是规范中职生接受高等学校继续教育制度。将238个继续教育点设在中等职业学校,拓展中职学生继续学习的机会,一些高水平大学还为中职学校提供优质教育资源。

  三、发挥高职引领作用,促进中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

  一是高职院校对口支援中等职业学校。组织高水平示范高职院校对口支援苏北中职院校,高职院校每年向中职院校捐赠资金、设备、图书,并指导专业和实训基地建设。二是高职院校参与指导中职校教学改革。2010年成立江苏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创新指导委员会,邀请部门和行业企业代表以及6所骨干示范高职院校的专家和领导,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三是高职院校带动中职校集约化发展。以专业为纽带,由高职院校或行业牵头,中职校和企业积极参与,成立了19个省级职业教育集团。

  四、树立终身教育理念,拓展高职学生学习发展空间

  一是改革高职学生“专转本”招生考试制度。将专转本招生考试时间调整到3年级,保证高职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和人才培养过程的完整。对技能优异的学生实行加分政策,对全国技能大赛获奖的优异选手实行免试政策。二是组织高职学生“专接本”参加自学考试。在普通高校中开展在籍专科学生接读自学考试本科(指全日制在籍专科学生在完成专科阶段教育的基础上,接受全日制自学考试本科教育,简称“专接本”)。三是拓宽高职学生“专升本”继续教育渠道。高职院校均设立高水平本科院校远程、函授、业余教育校外学习中心、函授站、教学点,为高职学生继续学习提供多种选择机会,目前设在高职高专院校的学习中心有近80个。四是为高职学生提供出国学习交流的机会。鼓励和支持高职院校与国外优质职业院校合作,引进国外先进课程、教材、教学方法和国际职业资格证书认证体系,培养适应江苏外向经济发展的国际化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全省高等职业教育的国际合作机构和项目达到了220多项。

  五、积极开展试点完善职业教育体系

  ——建设创新发展实验区,完善区域职业教育体系。一是深化管理体制改革。常州市明确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管理各类职业院校招生、学籍和教学工作,人社部门负责职业资格证书、毕业生就业管理、职业资格准入和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支持符合条件的职业学校建立职业资格鉴定机构。二是深化办学体制改革。苏州市“十二五”期间将遴选100家企业作为职业学校教师实践基地,市政府对为职业教育作出较大贡献的企业给予表彰,并给予“税费减免、税前抵扣、专项补贴”等政策优惠。泰兴市正在筹备组建建筑、化工、机械、电子四大职教产业集团,研究制定相应的《职教产业集团组建办法》、《职教产业集团税收减免意见》等系列政策。三是深化评价制度改革。无锡市、如皋市等探索建立中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评估体系,研究制订以毕业生职业道德、职业技能、就业质量、用人单位满意度为重点的质量评价标准,探索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特色发展的多种评价方式。四是创新队伍管理机制。句容市等创新发展实验区探索建立“编制到校,经费包干,自主聘用,动态管理”的教师管理机制,允许学校在编制范围内,自主招聘和引进行业企业工程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以及能工巧匠,市财政承担经费,并建立财政补贴制度。五是推进中高职一体化办学。探索高职院校和中职校联合培养制度,鼓励省辖市创新发展实验区内市属高职院校与中职校面向初中毕业生合作招生,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实施3+2或3+3分段培养。

  ——实施项目引导,增强职业教育体系与现代产业体系的适应性。一是加强品牌特色专业和专业群建设。拟组织实施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规范化、特色化、品牌化建设。二是加强高水平示范实训基地建设。深入推进校企合作、产教结合,支持建设150个左右与战略新兴产业、地方支柱产业、特色产业紧密结合的中等职业教育“高水平示范性实训基地”;支持示范(骨干)高职院校建设150个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继续教育示范基地,所有高职院校建有省级以上实训基地。三是加强“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完善职业院校教师到企业实践制度、“双师型”教师认证和职称评审制度、职业院校兼职教师聘用制度,加强“双师型”教师培养基地建设。四是深化职业教育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推进校企合作,重点推进专业与产业对接、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对接、职业教育与终身学习对接。

  ——延展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增强职业教育吸引力。一是深化“学分制”改革。探索各阶段职业教育课程体系相互衔接和学分互认,建立相关专业标准、课程标准和质量标准。以加强创新发展实验区和职教集团内教学联合体建设为重点,打造区域职教合作联盟,探索学分互认、教师互聘、课程互选、图书通借、实训共用、学生共学、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二是探索发展“双专科”教育。探索与企业合作举办产业急需的应用型、复合型“双专科”专业,推进“双专科”与“双证书”相结合,提升学生就业能力。三是完善“专转本”招生考试制度。改革招生对象和时间;改革考试科目和考试内容;对全国技能大赛获奖学生实行免试入学;将招生院校由民办本科拓展到公办本科院校。四是探索高职与本科院校合作培养人才。示范性高职院校与本科院校合作培养当地产业发展紧缺的本科层次人才,突出高技能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五是进一步加强中、高职教育沟通和衔接。依托苏、锡、常、通四个国家教育体制改革实验区及部分职教集团,探索建立职业教育的立交桥。(江苏省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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