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2010年我国的物流总费用占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比重为18%左右,比2005年才下降0.3个百分点,而且这一比重比发达国家要高一倍左右。因此,要降低物流总费用占GDP的比例,降低物流企业的相关收费和税务是当务之急。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6月8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制定完善配套政策措施,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
会议指出,2009年3月国务院印发《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以来,物流业快速发展,产业发展水平不断提升。但随着《规划》的深入实施,一些不适应物流业发展的政策问题进一步显现,制约了产业发展。必须制定完善配套政策措施,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
一要切实减轻物流企业税收负担。完善物流企业营业税差额纳税试点办法,扩大试点范围,尽快全面推广。研究解决仓储、配送和货运代理等环节与运输环节营业税税率不统一问题。
二要加大对物流业的土地政策支持力度。支持将工业企业旧厂房、仓库和存量土地资源用于发展物流业。
三要促进物流车辆便利通行。降低过路过桥收费。
四要改进对物流企业的管理。放宽对物流企业资质的行政许可和审批条件,逐步减少行政审批,提高审批效率。
五要鼓励整合物流设施资源。支持大型优势物流企业对分散的物流设施资源进行整合,鼓励中小物流企业加强联盟合作。引导行业系统内的仓储和运输设施开展社会化物流服务,支持商贸流通企业发展共同配送。
六要推进物流技术创新和应用。加强物流新技术自主研发,加快先进物流设备研制,制定和推广物流标准,适时启动物联网的应用示范。推进物流信息资源开放共享。
七要加大对物流业的投入。各级政府要加大对物流基础设施的投资扶持,积极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物流企业的信贷支持,拓宽融资渠道。
八要促进农产品物流业发展。大力发展农超对接、农校对接、农企对接。完善农产品增值税政策,鼓励大型企业从事农产品物流业。加快建立主要品种和重点地区的冷链物流体系。
随着政府对物流业的重视以及相关政策的逐步推进,物流行业在十二五期间将迎来快速发展和全面升级的良机,物流业的春天即将来临。